导读:8月29日,四川自贡某小区当事人、23岁于女士(化名)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称自己遭同一小区同一栋一对夫妇辱骂,她还嘴后进而被殴打
8月29日,四川自贡某小区当事人、23岁于女士(化名)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称自己遭同一小区同一栋一对夫妇辱骂,她还嘴后进而被殴打。
8月3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获悉,自贡警方介入调查,已通知当事双方做伤情鉴定。
狗尾扫到她,“我穿的长裙被她拽到腰部,男子把我摁住”
于女士介绍,8月26日傍晚6点半,她在小区遛完狗牵着狗乘坐电梯上楼时遭遇一对男女的辱骂殴打。
“我当时牵着狗狗走货梯,我们站在电梯最里边,他俩在电梯靠门处,狗狗头是朝着我的,我是隔在人和狗之间,因为小狗看谁都是摇尾巴嘛,它摇尾巴时就扫到女子的腿了,她就骂了很难听的话。”
于女士表示,双方由口角到肢体冲突,“我回骂过去,她就指着我,我也指着她,她先推的我,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往哪里倒,我就顺手一薅,就抓住了她的头发,她就把我推过来,还用手掐我脖子,男子把我的肩膀、头和手摁住,我们从电梯里撕扯到电梯门口那里。”
“我是23岁,没成家。”于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当时电梯停在9楼,接下来令她感觉羞愧的一幕发生了,“她动手扒我的衣服,因为我穿的是长裙,她就往下一拽,我的衣服都被拽到腰部了,衣服扯下来了。男子就继续给我摁着,女的动手打了我,他们都还没有要停手的意思。”
“我是穿着裙子嘛,夏天只贴了胸贴,我的右侧乳房完全暴露在外。”于女士表示,暴露在异性面前,让她毫无尊严,她认为对方是有意用这样的方式羞辱自己。
称对方故意,“她有很明确把我衣服往下拽的动作”
“我身体暴露,他俩都看到了,那个男子也看到了,她不是说拉扯过程中不小心拽掉的,她是故意把我衣服往下扯的,她有很明确的把我衣服往下拽的动作。”
随后,于女士的母亲闻讯赶来,“是我妈妈把我整个人抱住,让她打不到我,把衣服帮我穿上去的。我当时拉着我妈妈就想走。”
于女士称自己没有动手打这名女子,“她打我时,我只是扯了她的头发,后来是我妈妈下来拦着,男子还想动手打我妈妈那个时候,我才冲上去咬了他的手臂。”
感觉很委屈,“打架可以调解,但是扒衣服伤尊严调解不了”
事发后,双方都报了警,“因为我的手机被打到地上,我拿到手机第一刻就给我妈妈打电话,我让她报警。他们和我是同一栋的业主,但并不认识,我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夫妻俩。”
于女士说:“辖区学苑街派出所民警来了后,当天都把我们叫到派出所,问我们双方愿不愿意接受调解。她说她不会给我任何赔偿。我感觉很委屈,我说你打我,我扯了你头发,打架这个事情可以调解,但是你扒我衣服很伤尊严,这个事情应该调解不了。”
于女士表示,办案民警调取了监控,因为属于安置小区,并不是所有监控都能覆盖。
“当时也调了监控,电梯轿厢里有监控,就只能看到电梯里面的情况,拍不到电梯外面的,楼梯过道里没有监控,我是在楼梯过道拐角被打,我自己也去查看过监控,楼道拐角就看不到。”
“我认为打人归打人,扒衣服的性质就是在践踏一个人的尊严,所以拒绝调解。”于女士坚持,涉及隐私和尊严,自己要一个说法。
8月29日,于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在派出所时承认打了我,扯的衣服,我当着民警说了扒衣服的情节,他们是默认的,这样是践踏我的尊严的。”
“我后来发了抖音,警方要求我删除。事发第三天,也就是昨天(8月28日),警方说调解,但我去了没有看到对方的人。昨天(8月29日)晚上,警方给我做了笔录。”
在医院昏倒,派出所原定8月30日双方各自验伤未果
8月29日,案发过去3天,于女士脸颊、脖颈、手臂上留下明显掐过的淤青,“她当时掐住了我的喉咙,我几乎窒息,我出现过多次短暂的意识丧失,我现在吞咽困难,只能咽下流食。”
“她丈夫当时也打了我的头。我今天(8月29日)去洗头,理发师发现我头后面有一道疤,我的肩膀上也有淤伤,现在主要是头痛,想呕吐。我在医院拍了CT,结果现在出来,颅内没有血,但是具体原因现在还检查不出来。”
8月30日,记者再度联系于女士,她表示,派出所原定是8月30日双方各自验伤,但她没能成行。“因为昨天(8月28日)晚上我觉得头太晕了,我就去急诊,在医院晕倒了。”
示好不是凶,“当时牵着狗绳,并非狗狗龇牙咧嘴要咬人”
连日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尝试多次联系小区涉事男女,均未有结果。于女士去要对方联系方式也没有消息,“对方是夫妻俩,30多岁,听口音也是自贡人。”
祸起萧墙,于女士说:“我养的是一只萨摩耶,因为它从小缺钙,它比正常的萨摩耶矮很多。”
于女士澄清,并非狗狗龇牙咧嘴要咬人,“我的狗没有凶他们,相反,狗狗还是在向她示好,除了尾巴就没有挨着她。”
于女士坦言,现在很多人因为养狗产生矛盾,所以牵狗坐电梯,她生怕小狗影响到其他业主。
于女士称自己没想到对方会如此过激,“当时进电梯我拴了狗绳,我把狗狗贴在电梯最里面,物业也没有规定不能带狗狗坐电梯,而且平时我牵狗都没走过客梯,都是带狗狗走货梯,我是有意把狗拉开隔开。很多业主,有老人以前怕狗,也都是很喜欢摸摸我的狗。”
于女士承认,她纠结了两天两夜要不要发出来,是否真的要把伤疤再揭开一次,最后她说服了自己,“我相信生活中的大多数都是我这样的普通人,我就是希望大家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保护好自己,因为万一轻伤鉴定没有达到,那就算是打白挨了。”
于女士反思自身:“说来也是我自己没有控制好,我本来自身有焦虑症,特别容易激动,当时我也是情绪太激动了嘛。”
物业公司回应:牵狗坐电梯只是劝导,并未明文规定禁止
8月3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小区物业公司刘经理证实,小区楼道里没有监控。
“作为物业,开发商交付什么东西,我们就维护什么东西。我们业委会成立以后,为了安全问题,我们每个单元还增加了一个监控。我们每个楼道、每个通道还增加了一个监控,有多少个单元就增加了多少个监控。”
记者询问,物业对此事有无调查结论,能否提供涉事业主夫妇的联系方式,刘经理答复称:“我要问一下,这个事情是项目上具体管理,项目上没有给我汇报这个情况,这个事情应该做正面宣传。”
记者询问小区业主牵狗乘坐电梯物业有无明文规定,刘经理答复称:“现在都是劝导,这个法律上也没有规定(禁止),只能是劝导,包括电梯里带狗这个情况。”
对于于女士刻意带狗坐货梯,刘经理称:“货梯、客梯现在都没有区别了,都是正常地使用。”
辖区警方回应:如果作出处罚认为不公正,可以申请复议
8月3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学苑街派出所核实调查进展,民警表示不便透露案情。
“如果你要采访了解情况,到派出所来。”
记者获得的一份电话录音显示,于女士向办案民警表示,自己咨询律师,她拽头发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互殴。民警表示,如果于女士觉得律师说的话可信的话,警方到时候会参考,“我们也会调查,如果后面处罚认为我们处罚不公正的话,也可以申请复议,这都没问题。”
鉴于目前于女士在成都住院治疗无法做伤情鉴定,民警表示下周会联系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