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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主张“插队处罚”入法 以此来培养人们的秩序感训练人民的规范意识

导读:插队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得拘留个十天半个月?听起来像是个酒桌笑话。然而,这的确是专业学者发表在专业刊物上的专业意见。提出这一立法

清华教授主张“插队处罚”入法 以此来培养人们的秩序感训练人民的规范意识

插队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得拘留个十天半个月?听起来像是个酒桌笑话。然而,这的确是专业学者发表在专业刊物上的专业意见。

提出这一立法建议的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黎宏。日前,他在一份法律专业报的“理论周刊”上发表文章《插队处罚应当入法》,郑重建议:

值此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之际,在其修改草案第三章第一节第25条中专门增加一项‘在公共场所插队的’内容,以将生活中常见的插队行为,通过法律规定宣示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要受到处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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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没有给出具体的罚则,但是按照他给出的海外立法的标准,拘留、罚款的处罚可不轻。黎教授真的辛苦了,能在这么鸡毛蒜皮的日常琐事上,找出“外国也有”的立法依据,真是太用心了。世界那么大,总能找到几个“外国也有”。至于更多的“外国没有”或我国独有,就当不存在吧。

近期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的讨论很多,圈内圈外都很关注。贵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黎教授能够不为所动,在热点之外拈出个“插队处罚入法”,很明白人情世故、轻重缓急。

但是,我就想问一句:黎教授你是当真的吗?你作为刑法专家,立法过度、越项立法、不当授权的危害性应该都懂吧。

在此,不谈大道理,就说说黎教授立法意见的细节。

黎教授提出,插队而引发纠纷甚至“血案”的情形屡见不鲜,后果触目惊心。照此逻辑,家庭矛盾、感情纠纷引发的“血案”更多、后果更触目惊心,也要一一“入法”吗?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修改、增加的内容可太多了。

谈恋爱劈腿拘留十天、不孝敬公婆拘留十五天等等,得把拘留所开到每个小区。“把血案扼杀在萌芽中”的想法虽好,司法成本显然是承受不了的。

黎教授援引“外国也有”的日本、新加坡,都是发达国家,我们还比不了。就那么点司法经费,又要顾着“我国独有”,还要学习“外国也有”,够用吗?

拘留所的窝窝头也是要花钱的,眼下的就要给“穿衣不正确的”多留点预算,黎教授就别惦记着把“插队的”也弄进去了。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眼看着拘留所的铺位大有增加之势,能省的还是省点吧。

再者,“××处罚入法”要是能管用,那插队引起的“血案”本来就不该发生。无需公共场所都立个“打人伤人犯法”的牌子,成年人都知道那样做的法律后果。但是,各式各样的伤害案件不是照样发生吗?再往大里说,贪腐处罚自古都是入法的,历朝历代前赴后继的也没见少。

如果用入法警示可以减少违法犯罪行为,那法律专业人士岂不是白莲花盛开的净土了吗?事实果真如此吗?黎教授可以统计下,法律专业人士的违法犯罪率是比普通老百姓低还是高?最近就有一位一级大法官出事了,此前还有几位。黎教授怎么不建议在最高院门口树块“贪腐违法,伸手必抓”之类的警示牌子?

虽说老百姓更好吓唬,但是排队现象太常见了,吓唬成本还是有点高。树个牌子吓唬,不管用。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派警察,也不合适。为了这么点民间琐事,把市井生活的气氛搞得紧张兮兮的,得不偿失。

把执法权放给城管、保安也是一策,但是执法水平能有期待吗?基层执法乱象的新闻,可不比插队引发血案少。黎教授对提高中国老百姓素质、提高中国老百姓的公共秩序意识高度重视,值得点赞。但是,高估基层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是有点专业领域的“灯下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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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黎教授选择的例子也可商榷。以“大医院挂号时经常出现排长队的现象”为例,解释排队早起先到的资源分配公平合理性。道理当然是正大的,但是这例子举得着实触心境。

黎教授明鉴,中国有限的优质医疗资源,有人是排长队早起先到、先来先得,也有人合法合规地不排队唾手可得。“公平合理”四个字,看着扎心。以黎教授的地位,即便现在要排队看病,将来多半也不用,所以对“公平合理”产生了误解?

解决看病难排长队的方法有很多,“外国也有”,倒也不是一味强调排队看病的公平合理,更不是把插队的都抓起来。

其实,中国社会经历了40多年改革开放,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供应比票证时代要丰饶富足得多,排队现象已经大大减少。矛盾比较突出的就是公共服务领域。增加资源投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才是治本之策。

公共资源分配当然要公平合理,但是前提还是要资源充足、系统高效。否则,就算老百姓经黎教授严格立法的规训,能够做到百米长队纹丝不乱,黎教授满意了,老百姓还是不满意。所以说,与其把有限的财政支出花在扩建拘留所上,还不如多建几家医院、多开几个服务窗口来得实在。

总之,黎教授这样的大专家追求法治的形式美感,誓将法条堆砌得密密麻麻、整整齐齐,把老百姓管得服服帖帖,都是了不起的个人事业追求。把“外国也有”作为法制建设的他山之石也是好的,可是专门挑那些专管百姓日常鸡毛蒜皮的“外国也有”拿来“攻狱”,似有取巧之嫌。

请黎教授在追求个人事业之余,也要多考虑本国的实际国情,包括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基层执法水平等等。说句大白话,就是别为了显能耐瞎折腾,让老百姓过点安生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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