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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初中生溺亡 当地称曾广播要放水

导读: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两名14岁男生在桃源县沅江玩耍时不幸溺亡一事引发关注。家属质疑称,事发时上游水电站排水量陡然增大,且未设置合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两名14岁男生在桃源县沅江玩耍时不幸溺亡一事引发关注。家属质疑称,事发时上游水电站排水量陡然增大,且未设置合理的预警设施,导致两名孩子被洪水冲走,事发后40多个小时才发现孩子遗体。

两初中生溺亡 当地称曾广播要放水

“事情已经过去了多日,但我们两家都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其中一位出事孩子的家属告诉新黄河记者,他们希望水电站能够承担孩子的丧葬费用,并且完善下游的预警设施,不要再发生类似悲剧。9月18日,桃源水电站工作人员回应新黄河记者称,水电站虽然没在上下游设置提示牌,但在排水量加大之前半小时左右会通过广播进行提醒。家属如果有相关诉求,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桃源县信访局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会跟家属沟通,了解相关诉求。

两名初中生河床玩耍溺亡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出事的俩孩子文某涵、吴某彬今年都是14岁,正在读初中。俩孩子出事至今,家属还沉浸在悲痛之中。

据文某涵的父亲文先生介绍,他们夫妻二人此前一直在外地打工,孩子跟着外公外婆生活。“儿子不会游泳,平时喜欢上网,暑假期间还上了半个月的暑假班,学习成绩也还不错。”

文先生回忆,8月22日晚,在福建宁德工作的他接到了家里电话,称孩子中午外出后迟迟未归,可能是在沅江玩耍时出事了。挂掉电话,文先生连忙订了回家的票,当他火急火燎赶到事发现场时,发现当地派出所、街道办以及救援队的工作人员都在现场。他们也请了救援队加入搜救,但一无所获。

文先生说,孩子消失的地方距离上游的桃源水电站有1公里左右,直至8月24日,他们才接到通知,有一个钓鱼者在下游数公里处的三汊港村发现了一具遗体。经过DNA鉴定后,证实这具遗体就是文先生未归的儿子文某涵。

而和文某涵一同出事的吴某彬的遗体,是在常德市武陵区丹洲乡附近水域被发现的。吴某彬的父亲吴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孩子也是在8月24日上午被发现的。吴先生说,事后有村民告诉他,事发当天曾看到两个孩子在河床的浅水区玩水,但没有目击到两个孩子被水冲走。

根据桃源县公安局浔阳派出所出具的两份情况说明,证实文某涵和吴某彬二人其系溺水身亡,排除他杀等涉案情况。

文先生说,他们在8月25日便将孩子下葬了。事发后他们曾在出事地点附近找到了一份监控录像,但因为距离比较远,监控画面比较模糊。

吴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出事当天下午2点半左右,因为河面水流突然加大,孩子没来得及警觉,才最终意外被冲走。吴先生认为,事发时上游的桃源水电站没有做好相关预警工作,也是该悲剧发生的原因之一。“这边的河道被挖烂,有很多积水的低洼区域,警示牌以及放水时的警报设置也不是很合理。”据二人发来的相关图片显示,河床处确有不少坑洼地带。

二人表示,事发后他们曾多次找政府部门及水电站协商解决此事,截至现在未有结果。“我们家属肯定是有责任,只是希望水电站能够承担孩子的丧葬费用,并没有索要其他赔偿。”二人称,他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完善预警机制,采取措施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水电站回应:排水量加大前半小时通过广播提醒

值得一提的是,文先生称事发地离水电站只有1公里左右,而桃源水电站工作人员回复新黄河记者称,两名初中生落水点离大坝大约五公里。虽然上下游没有相关提示牌,但在排水量加大之前半小时左右会通过广播进行提醒,一两公里内能够听到。“至于(两名初中生)落水点那里,能否听到,我就不知道了。”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桃源水电站自始至终都主张,如果家属有任何诉求,建议走法律程序,水电站会依照法院判决来承担相关责任,目前是信访局在帮助双方进行协商调解。

在此前媒体报道中,桃源水电站工作人员曾表示,水电站是在2013年左右建成并投产发电的。作为企业,所有的操作都非常严格,都是按照电力企业的规程来进行。水电站日常依照电网调度,根据电网负荷的大小来增加或者减少发电量,水量就会实时发生变化。事发那几天水坝增加放水量,是因为8月份气温高,用电负荷大,上下游水电站都要增加发电量。

新黄河记者就此事致电桃源县信访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水电站一方确实坚持让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是他本人目前还未接触到家属方,不清楚他们的诉求,接下来会与其沟通。“目前已交代街道办去了解家属的诉求,如果生活上有什么困难,要给予关心关怀。如果想要赔偿,那就得走法律程序。”

针对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水利、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的大坝的主管部门。电力企业是大坝运行安全的责任主体。水电站的安全区域一般为水电站大坝上下游300米以内的范围,此范围内由水电站负责管理。但是,并不意味着水电站对在此范围外因为水电站管理出现疏漏导致的事故一律不承担责任。

“如果水电站是按照他们的生产管理规定进行操作,较难认定水电站需要承担责任。在安全方面,水电站可进行安全提醒。水电站如果没有做到竖立警示牌、设置安全保障设施和安全保障人员,则应当承担责任。”付建解释说。

付建同时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家属认为水电站存在责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家属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水电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家属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水电站存在安全隐患,并且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进行警示和提醒,导致两名初中生不幸溺亡。如果法院认定水电站存在过错,那么水电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付建提醒,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的安全起到监护义务,做好安全管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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