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过渡期已满,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的削减步入实施阶段。近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2024年普通高考报考温馨提醒,自治区20
过渡期已满,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的“削减”步入实施阶段。
近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2024年普通高考报考温馨提醒,自治区2024年高考报名拟于2023年11月初进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2024年至2025年,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等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由原来加10分投档调整为加5分投档。
2021年9月,前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已明确,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等五个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根据“保留并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精准确定加分区域、群体和条件,逐步减少加分分值”等原则作出调整。
内蒙古关于以上五个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改革分三步走:2021年至2023年,现有考生加10分投档政策不变;2024年至2025年,由原来加10分投档调整为加5分投档;2026年起,将自治区103个旗县(市、区)划分为A、B两类,A类地区五个少数民族考生如满足高中阶段在同一旗县(市、区)内具有完整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均满三年的“三统一”要求,保留加5分投档政策,B类地区考生不再加分。
A、B两类地区是根据国家确定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实施范围,综合考量内蒙古全区各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教育发展水平划定的。其中,A类地区包括19个边境旗(市)、33个牧业旗(市)和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中,剔除重复地区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教育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盟市所在地和计划单列市,共36个旗(市);B类地区为其他67个旗县(市、区)。
自治区教育厅当时发文提到,高考加分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探索完善边疆特困地区加分政策。2019年,教育部等五部委就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作出统一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本次高考加分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要进一步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群体、条件,统筹好其他相关政策调整,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近两年,多个省份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调整进入实施阶段。
例如,在2020-2022年过渡期之后,江西省今年起不再实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2020年到2022年,江西省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分别为1918名、2302名和2314名,其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加5分)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分别为377名、389名和470名。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指出,2023年、2024年,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2025年高考起加10分,面向全国招生高校投档录取使用;2023年、2024年,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面向我省省属高校投档录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2023年、2024年,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面向我省省属高校投档录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2023年、2024年,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加3分,面向我省省属高校投档录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2023年、2024年,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面向我省省属高校投档录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
此外,《福建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21年起从10分调整为5分,加分对象调整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其中2021年至2023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2024年至2025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2026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