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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狗咬女童事件:不应搞株连

导读:10月18日,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劳东燕发文谈狗咬女童事件:不应该搞株连。10月16日上午,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两岁女童被狗咬伤住院。目前,伤

专家谈狗咬女童事件:不应搞株连

10月18日,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劳东燕发文谈狗咬女童事件:不应该搞株连。

10月16日上午,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两岁女童被狗咬伤住院。目前,伤人的黑色罗威纳犬和其主人唐某已找到,警方已对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8日,记者了解到,女孩的家人发起网上筹款200万元,承诺筹款全部用于孩子治疗,并委托律师维权。另外,辖区街道办工作人员透露,狗主人方面称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事发后,女童第一时间被送医治疗,黑狗咬伤人后溜走。据崇州官方16日通报,女童全身多处被咬伤,右肾挫裂伤。17日,崇州官方再次通报称,黑色罗威纳犬已找到,其主人唐某已到案,并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女童已于10月16日晚转至华西医院,由医疗专家组进一步治疗,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18日上午,记者从多方获悉,女孩的家人已发起网上筹款求助,急需金额为200万元。筹款页面写道:“受伤的女儿已转到华西医院,面临高昂医疗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现在情况十分危急!我们委托了律师为我们依法维权,但是维权还需要时间,我们无法等待,我们需要帮助。”

家属在筹款页面中还介绍,女童背部有多处撕咬伤,最长伤口达到了8厘米,背部左右两侧到臀部均有严重外伤,CT显示肾挫裂伤、肋骨骨折。目前,最大的危险是伤口感染和来自腹膜后的右肾撕裂。“我们感到十分绝望和无助。由于事故的严重性和治疗的复杂性,我们的经济状况无法承担这样庞大的费用。我们根本想不到任何办法,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还远远不够,恳求好心人救救我们这个可爱的孩子吧!”

记者注意到,截至18日下午6时许,已筹集资金200万元,8万多次爱心帮助。筹款动态一栏更新信息写道:“项目所有筹款都打到医院账户,全部用于孩子治疗,如果后续资金有剩余会转捐慈善基金会中。”

18日下午,记者在华西医院见到了受伤女童的家人,他们一直守候在重症监护室外,等候探望的机会。

辖区街道办工作人员也到病房外同家属沟通,工作人员表示,涉事罗威纳犬主人方面称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另外,小区物业也垫付了资金。

律师:将追究狗主人及小区物业的责任

10月18日下午,被咬女童方的代理律师周兆成称,已飞抵成都处理该案。

周兆成透露,现在受伤女童已经在华西医院接受精心救治。女童的父母、爷爷都在医院陪护。“我和广大网友一样,都在祈祷女童可以早日康复。这也是女童父母现在的首要诉求。”

周兆成介绍,严惩狗主人,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女童父母的第二诉求。“本案狗主人在明知饲养的是烈性犬,极具危险性的情况下,却未尽到看管义务,肆意放任烈性犬外出,从而导致危险的发生,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本案特殊性在于烈性犬咬伤人事发小区属于公共场所。危害的是公共安全,狗主人也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期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才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下一步,我们收集完证据后,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狗主人以及小区物业的侵权责任。”周兆成说,小区物业应在其职责内保障业主安全,对于小区内饲养、出现烈性犬的情况,物业也应及时报告公安、及时驱赶。但是,由于物业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所以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专家谈狗咬女童事件

10月18日,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劳东燕2004 发文称:看到狗伤人的新闻,很为被害人感到难过,同时也认为如果饲养方或相关责任方有过错,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只要某类犬有伤人的事件发生,就呼吁禁养这类犬或其他犬种,甚至要求一律做捕杀处理,这类呼吁也是偏于情绪化的。这样的处理方式对犬类也有失公平,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所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就好,有效而合理地预防此类恶性事件的再发生,但不要动不动搞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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