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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师抄学生作品被判赔10万 网友:对剽窃者的处罚太低了

导读:有一句话: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在中小学时代,经常听到老师不厌其烦告诫要讲诚信、作弊可耻。然而上了大学之后,很多人却发现,诚

退休教师抄学生作品被判赔10万 网友:对剽窃者的处罚太低了

有一句话: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在中小学时代,经常听到老师不厌其烦告诫要讲诚信、作弊可耻。然而上了大学之后,很多人却发现,诚信在利益面前一文不值,甚至一些“专家”“教授”是靠作弊来发家致富的。

年初的时候,“湖北美院退休教授剽窃学生作品事件”曾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

情况是这样的,2010年时,湖北美术学院雕塑系的06级毕业生陈某创作了一个女性雕塑,由于该作品很优秀,被系部选为优秀留校作品,同时该作品也被其大一基础课的素描老师黄某盯上了,多次向其表达了想留一件成品作为纪念的意愿。陈某感念师生情谊,于是做了三件同样的作品,一件送给学校,一件送给黄某,一件自留。

然而,令陈某始料未及的是,他这次顾及师生之情的馈赠,却被黄某无节制翻模复制了,并且以此来牟利。

刚毕业一年,系里就有老师联系他,称黄某就拿他的雕塑作品参加院里的师生展览了,署的还是黄某自己的名字。后来湖北美院校庆,黄某又拿这个雕塑作品当成自己的作品提交上去,准备放到学校的校庆刊物《致美之道——湖北美术学院教师近作选集》上出版。

由于院系里有知情老师了解这个作品不是黄某创作的,并提出了不同意见,黄某的这2次剽窃行为最终都没有得逞,都被撤下来了。

然而随着黄某退休,学校再也管不了他了,不仅将陈某当初创作的雕塑作品发到网上宣称是自己的作品,并且署上自己的名字到处参展和售卖。还沾沾自喜表示,该作品是他反复修改、精益求精的“杰作”,可以换一栋三环以内的别墅。

看到黄某剽窃自己的作品公然招摇过市,陈某曾向黄某提出交涉,要求黄某撤回作品,但是黄某丝毫没有收手的意思,反而格外“理直气壮”,表示陈某的这件作品是在他指导下完成的,也属于创作者之一,并且他还在原作基础上进行了二次创作,属于新作品了,所以算不上侵权,还在网上振振有词地狡辩“哪怕只动了一刀也是新作品”。

忍无可忍之下,陈某只好在网上实名发文,指控黄某的剽窃行为,并对其提出了诉讼。

如今大半年过去了,陈某发起的诉讼也走完了流程,日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针对此案件下发了民事判决书,确认湖北美院退休教授黄某存在侵权行为,责令黄某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作品,通过报纸、朋友圈以及某新媒体账号向学生陈某道歉,并赔偿学生陈某10万元。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无疑是给事主陈某伸张了正义,这样的结果是值得庆贺的。但很多网友却认为,对剽窃者黄某的处罚太低了,靠着剽窃学生的作品,这些年他既获得了名,又获得了利,不知道捞了多少好处,这样的处罚无异于隔靴搔痒。部分网友甚至还呼吁,制定更加严厉的法律法规,处罚“文化流氓”和“学术流氓”。

说实在,近些年来抄袭、剽窃甚至霸占他人成果的现象在高校中并不少见,并且在文艺领域尤为突出,一些所谓的“大师”本身没什么能耐,却凭借自身处于高位的优势,将别人的成果占为己有。而面对这样的情况,大多数受害者只能默默承受,甚至部分受害者由于投诉无门,被迫走上了自杀的道路,能够有此次事件中陈某这样美满结局的少之又少。

这种现象的存在,对于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是极大的破坏,希望主管部门能够行动起来,制定更加严厉的法律法规,严肃学术风纪,将那些“斯文败类”扫地出门,还学术领域一片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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