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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款冠名农科院零食宣传不实 ​零食学历造假

导读:如今,某某农科院研制、某某大学开发,成为一些零食绿色健康的卖点,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发现其宣传不实。​零食学历造假,这样

如今,“某某农科院”研制、“某某大学”开发,成为一些零食“绿色健康”的卖点,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发现其宣传不实。

多款冠名农科院零食宣传不实 ​零食学历造假

​零食“学历造假”,这样的歪风必须抓紧治。

多款冠名农大农科院零食宣传不实,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系列调查结果。食品、日化品,为什么会出现“高学历”造假现象?未来如何加强监管防范?《新闻1+1》邀请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共同关注:商品假装“高学历”,如何打?

上海市消保委调查商品“高学历”造假,与研究机构核实中发现了哪些问题?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 唐健盛:我们感受到4个字叫作“鱼龙混杂”。因为这些大学、研究机构,基本上都是我们国家的机构和部门,在消费者心目中,它们有非常高的信誉,也有非常高的专业度,所以,如果这些机构来加持一些食品或者产品,毫无疑问对消费者的选择将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力。因此,我们和这些机构沟通的过程当中,也感觉到涉及部分的加持授权等行为,好像现在无章可循,没有规范,我们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引发重视。

商品“高学历”造假,监管部门能做什么?销售平台要做什么?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 唐健盛:我们觉得其实消费信心来自获得感,而消费者的获得感就是钱花得值。为了保证消费者钱花得值,我觉得监管部门要去查处相关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要去建立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还有相关平台,我觉得竞争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消费市场来说,要靠消费者的选择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要让消费者科学选择,让真正的好产品能够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和购买,这样整个消费市场才能够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商品“高学历”造假,科研机构也会受到伤害

上海市消保委,一共随机选取了线上销售的13款食品,它们均宣称由“农科院”“农业大学”等机构参与研发。经上海市消保委调查,只有4款,确为机构研发。而“奥力弗旗舰店”“江大科技食品店”等产品,它们与宣称的相关科研机构,并没有授权关系。针对这些假的“高学历”产品,如何监管?

涉虚假宣传是否有明确法律约束?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马亮:针对这样一些打擦边球,利用科研院校和工作人员的名声去推动产品的销售,毫无疑问会存在虚假广告、消费欺诈、以次充好等这样一些问题。对此,像我们国家的市场监管、广告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应该是非常全面和健全的。相关制度是有的,但是很大的问题是这样一些制度有没有执行,相关的违法行为有没有得到惩戒,这个可能是我们看到这样一些问题持续存在最主要的问题。

涉嫌被冒名的大学或科研机构,该怎么办?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马亮:很多科研机构被侵权,但是就像弱势群体一样。作为科研机构,是需要有一定的责任的。因为科研机构本身就有科研成果转化的需要,也在鼓励这样一些方面的工作。作为科研机构,特别需要去考虑怎样解决这样一些问题。不能像现在这样是一种被动,像打地鼠一样打假,很重要的就是相关科研院校应该有一些类似于名单管理的机制,就是哪些产品是授权背书的,哪些产品是没有的,需要让消费者明白,通过这样一些公开的方式让消费者看到,同时科研院校非常关键的就是要积极主动维权和打假,不能对这样一些蹭热点的虚假广告听之任之,否则就可能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特别是一些科研院校应该去加强法务法律方面的工作,真正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工人日报:零食“学历造假”?这股歪风得治

如今,零食流行“高学历”,“农科院研制”“某某大学开发”成为卖点——据12月17日央视报道,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对一款标有“东北农业大学”字样的网红零食展开调查,然而东北农业大学回应称,学校不开展对外生产经营工作,学校与商品包装上所标的委托制造商和受委托制造商没有开展过任何合作。

网红食品“傍”科研院所的名头由来已久,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今年,上海市消保委随机选取了13种宣称由“农科院、农业大学”等机构参与研发的食品并开展调查核实,其中5款产品被否认有关联。可见,零食“学历造假”并非个例。

随着人们对健康食品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各类标榜健康的食品在网上的搜索量与销量不断攀升。在很多人眼里,农科院、农业大学研发或推荐的食品,几乎是产品原料专用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加工环节规模化的代名词,符合人们对健康和营养的需求。然而,有关方面的多次打假,揭开了零食“学历造假”的画皮——消费者花大价钱买到的食品,未必真的绿色健康,有的经检测质量并不达标。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问题的关键是,消费者如何知晓、辨别其中的真假?

“学历造假”的零食盛行,会损害科研院所的公信力,消减消费者对正规健康食品的信赖和认可,也会对其他品牌构成不正当竞争,妨碍市场健康发展。各地相关部门应对此类食品和广告宣传来一场重拳整治,这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保障食品市场清朗环境的要求。各类科研院所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声誉,对有合作关系的企业,严把质量关,不盲目搞联合研发、贴牌生产;对无合作关系的企业,要及时针对其相关行为发起维权,这不仅是自我保护,也是对消费者和市场负责。食品企业与其把心思放在“学历造假”“装点门面”上,不如把精力、金钱放在谋求差异化发展,放在产品创新和品质上。

零食“学历造假”,这样的歪风必须抓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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