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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导读:据教育部新闻办官方微信号微言教育消息,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

据教育部新闻办官方微信号“微言教育”消息,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部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通知》指出,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通知》要求,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通知》提出,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要因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通知》强调,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地方和学校要按本地区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相关费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通知》提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通知》明确,各地要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要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课后服务收费在内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应重新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要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下一步,将在规范课后服务工作的同时,锚定“双减”目标,不断完善课后服务体系,强化课后服务育人功能,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指导各地各校加强课后服务活动课程资源开发,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二是充分利用校外资源,按照有关规定有序引进具有资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三是加快数字化赋能,全面推进优质课后服务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有序扩大数字化管理试点应用,提高课后服务管理效能。

四是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各地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规范收费行为,保障课后服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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