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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私募教父名下豪宅1.44亿拍出 较起拍价溢价约60%

导读:3月7日,昔日上海滩大佬戴志康名下豪宅被成功拍卖。阿里拍卖平台显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599弄15号的全幢别墅在经过117轮竞价后已被...

昔日私募教父名下豪宅1.44亿拍出 较起拍价溢价约60%

3月7日,昔日“上海滩大佬”戴志康名下豪宅被成功拍卖。

阿里拍卖平台显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599弄15号的全幢别墅在经过117轮竞价后已被成功拍出。

根据竞价结果确认书,一位刘姓用户通过竞买号V2125以1.44亿元的价格成功竞拍,较起拍价溢价约60%,折合单价21.14万元/平方米。

公开信息显示,拍卖标的位于上海浦东新区花木板块,处于内环线以内,所在小区名称“九间堂”,该房屋建筑面积为681.11平方米,评估价为1.27亿元,起拍价为9000万元。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图片显示,这套房子部分外墙、屋顶已拆除、门窗均已缺失,屋顶也仅剩毛坯框架,破败不堪,让人很难跟起拍价成交价1.44亿元的“豪宅”联系在一起。

拍卖情况调查表显示,拆除违建及恢复房屋原装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曾是“中国私募教父” 上海地产大佬

说起戴志康,稍微老一些的投资人士都知道,其早在1992年就参与组建了中国第一家公募基金富岛基金,后来,在股市上,戴志康又被称为“中国私募教父”。

公开信息显示,戴志康1964年出生于江苏海门,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金融专业,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1987年进入中信银行总行,担任行长办公室秘书;1988年担任德国德累斯顿银行北京代表处中方代表;1990年担任海南证券公司部门经理;1992年组建中国第一家公募基金公司——富岛基金公司,出任总经理。此后,创建上海证大并任董事长。

早年间,戴志康在股市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富岛基金的成功募资让他在金融投资界声名鹊起。1995年,“327国债事件”让他赚到了几百万。与此同时,在A股市场低迷之际投资股市,尤其是在“苏常柴”和“四川长虹”等股票上的大量投资让他收获颇丰。

在这之后,戴志康的证大系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了多个知名地产项目,

据话人间客户端,戴志康在收购海南证大上海分公司后,以上海证大为平台,大举进军上海房地产。在上海,证大开发了联洋社区、证大家园、水清木华等早期住宅项目,后续又开发了大拇指广场、九间堂别墅、喜马拉雅中心等知名地产项目。其中九间堂以独特的中式风格,成为中国顶级富豪最喜爱的别墅区之一。

2004年,戴志康在胡润百富榜中排名57,身家17亿;2007年,戴志康排在第65位,身家100亿。

前期顺风顺水的戴志康,却在2010年迎来商业生涯的“滑铁卢之战”。当时他以92.2亿元天价,夺得上海外滩8-1地块,刷新了当时上海地王纪录。但戴志康在这个地王项目上出师不利,因为资金缺口太大,2011年底,证大先是将外滩项目50%股权转手给郭广昌的复星,后又联手绿城将剩下50%股权转让给潘石屹的SOHO中国,这个项目后来还引发了复星与SOHO中国之间的优先认购权之争。2015年,不堪重负的戴志康卖掉证大股份,宣布退出地产业。

但戴志康并没有就此隐退,而是想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大干一场。他相继创办海门证大农村小额贷款、上海证大财富等互联网金融项目。短短3年,就在全国建立了500多个分支机构和网点,交易规模数百亿。但这样的成功,来得快也去得快。

2019年,多家P2P公司倒闭,8月初,“证大系”的危机开始爆发。2019年8月12日,终止公司总部及全部分公司人员劳动合同。8月26日,戴志康向所有用户明确表示,不甩锅、不跑路、不失联,接下来的工作重心会放在债权资产的还款管理、催收上。然而,就在发声3天后,戴志康向警方投案自首。

戴志康被判有期徒刑十九年

据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公众号,2022年12月30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一审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大文创公司)、被告人戴志康等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一案,对证大文创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对戴志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2550万元;对戴卫新、郁耀、张艳华、陆卫丰、顾文俊、徐生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100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罚金。

法院通报称:经审计,2011年11月至2019年8月,“证大系”企业累计向35万余名出借人销售理财产品共计596.66亿余元,至案发造成2.65万余名出借人未兑付本金共计75.21亿余元。其中,2011年11月至2016年4月14日,“证大系”企业非法募集资金179.60亿余元,未兑付本金1.54亿余元;2016年4月15日至案发,非法募集资金417.06亿余元,未兑付本金73.66亿余元。前述所募资金主要被用于放贷、兑付出借人资金、支付运营费用等。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证大文创公司及被告人戴志康等7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证大文创公司及戴志康等7名被告人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对证大文创公司以及各名被告人应予数罪并罚。证大文创公司、戴志康等人的非法集资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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