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程先生2021年7月20日入职西安文达职业高级中学教高一。2023年1月,因学校拖欠工资,程先生口头提出离职后离开了学校。学校日前突然起诉索赔
程先生2021年7月20日入职西安文达职业高级中学教高一。2023年1月,因学校拖欠工资,程先生口头提出离职后离开了学校。学校日前突然起诉索赔684000元,称其离职导致7名学生退学,需要承担损失。
职校班主任因欠薪离职反而遭学校索赔68万,真不知涉事学校哪来的勇气。
按照正常的思维,学校应该保障老师的工资正常发放,因为他们作为工薪族,并无其他收入,如果不能按时领取工资,生活必然受到影响,又怎能安心教学?学校不拖欠老师工资,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对老师和学生负责的表现。涉事学校拖欠老师工资,属于有错在先,应该觉得愧疚才对,怎能倒打一把,厚颜无耻地向因欠薪离职的老师索赔?而且还狮子大开口地索赔68万元?
程老师于2021年7月20日入职西安文达职业高级中学教高一,劳动合同明确规定,每月15—21日支付工资,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程老师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不是用来摆设的。既然校方跟老师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了每月支付工资的时间段,就应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但程老师表示,“入职后工资就没按合同里规定的时间发过。”他向记者展示了自己从2022年7月20日入职以来的工资明细,其中显示,2022年9月1日时发的是7月的工资、9月30日发了8月的工资、10月28日发了9月的工资、12月14日发了10月的工资、2023年1月11日发了2022年11月的工资,此后再无工资入账。
既然学校经常拖欠工资,违法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程老师完全有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干了7个月只拿了5个月的工资”的说法,应该基本属实,因为程老师是2023年1月28日离职的,学校欠了将近两个月的工资,其他五个月的工资都是跨月拖欠,并未按时发放。虽然他没有提出书面申请,但据他表示,自己已向主管领导提出了离职,但领导不同意,也不把欠的工资还他,他实在没办法就自己走了。
也就是说,程老师之所以离职,完全是由于学校逼的。如果不是因为学校毫无诚信,经常拖欠工资,他就不会离职。可是,学校却恶人先告状,居然把因欠薪离职的老师告上了劳动仲裁委员会。该校的杨校长回应称,起诉程老师是因他未办理离职手续,“当时程老师离开学校时我们谁都不知道,这给学校工作带来了很多混乱,让他多次来办离职手续他不来,我们没有办法才出此下策。”
明明是学校公然违法劳动法,管理混乱,经常拖欠老师工资,把老师逼走后,却倒过来责怪老师给学校工作带来“很多混乱”,如此的思维混乱、颠倒是非,实在令人无语。
该校的“混乱”之处还有很多。程老师入职的是西安文达职业高级中学,但合同落款却是“西安武术职业学校”,此其混乱之一。程老师在校期间,班里只要退一个学生,就要扣他几千块。程老师离职后,学校说他的离职造成班级7名学生流失,损失684000元,要求程老师赔偿。把学校管理混乱导致学生流失的责任,归咎于因欠薪离职的老师,此其混乱之二。记者发现该校已被教育局取消了2023年度招生资格,但该校仍然开展招生。此其混乱之三。
班主任因欠薪离职遭索赔68万,不仅暴露了涉事学校的管理混乱,学校领导是非观、价值观混乱。可是,对于如此混乱的学校,为何能够长期存在且正常开展教学?难道,不应该追问到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