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7月8日,女子与男友合谋抢劫闺蜜4 6万一案法院宣判审理结果: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年。表
7月8日,女子与男友合谋抢劫闺蜜4.6万一案法院宣判审理结果: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年。
表面上是
无话不谈的好闺蜜
为了钱财
竟然与男友设套合谋
抢劫闺蜜
案情回顾
小顾和小美是无话不说的闺蜜。2022年5月,小顾与男友小南手头紧张,于是合谋伺机抢劫小美的钱财。
2022年6月某日,小顾得知小美刚从银行取了一大笔钱,便将此消息告知男友小南。当天下午,小顾邀请小美到男友小南家吃晚饭,小美欣然前往。而小南在外面准备作案工具,并在小美返回的上坡路段守候。晚饭后,小美驾驶电动车搭载小顾返回时,小顾告知小南做好准备。
当小美驾车途径上坡路段时,小南用手电照射小美的眼睛,小美被迫停车后,小南用辣椒水喷射小美的眼睛,并手持石头、手电筒对小美进行殴打。小南抢到小美驾驶的电动车后驾车逃离,拿走小美放在车座垫下的46500元后,将车丢弃在路边。
被抢电动车经鉴定价值1015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并返还给小美。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顾、小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夺取被害人小美一辆价值1015元的电动车以及车上现金46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小顾虽然没有动手实施抢劫,但其与小南作案前是经过合谋商量的,两人只是分工不同而已,因此小顾也是主犯,只是其主犯作用相对于小南来说较轻。
法院遂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小南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小顾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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