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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抓获2300余名行业内鬼 个人信息泄露

导读:8月10日记者从公安部在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3年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锚定行

8月10日记者从公安部在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3年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锚定行业内部泄露源头,重拳打击行业“内鬼”,共抓获电信运营商、医院、保险公司、房地产、物业、快递公司等行业“内鬼”2300余名。

公安部抓获2300余名行业内鬼 个人信息泄露

公安机关开辟网络空间新战场,“打源头、摧平台、断链条”,全环节摧毁犯罪生态。锚定技术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源头,发起打击黑客犯罪集群战役,侦破一批利用木马病毒、钓鱼网站、渗透工具、网络爬虫等黑客手段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锚定行业内部泄露源头,重拳打击行业“内鬼”,2020年以来共抓获电信运营商、医院、保险公司、房地产、物业、快递公司等行业“内鬼”2300余名;锚定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重点网络平台,抓获了一批数据中间商和物料供应商;紧盯ChatGPT、云计算、区块链、“AI换脸”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侦破一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新型案件;循线深挖下游犯罪线索,连带破获大量电信诈骗、套路贷、网络盗窃、网络洗钱等违法犯罪案件,形成“以点带面,全面开花”的打击态势。

从目前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来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要有以下三大环节:一是信息获取环节。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技术、内鬼、APP非法采集、骗取或收买等方式,非法获取互联网上即时通讯、电子邮箱等应用软件传输的个人信息,政务、商务、社交等网络平台存储的个人信息,行业内部信息系统搜集的个人信息和公民持有的个人信息。二是信息倒卖环节。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接下来会流转到信息买卖中间商手中。他们有的打着行业信息交流的旗号组建即时通讯群组,自称为“查档”中介,根据客户需求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有的在互联网上搭建售号平台,倒卖微信、QQ、微博、小红书、抖音等各类网络账号,通过低买高卖赚取差价。三是下游犯罪环节。非法获取的信息最终用途,一方面是为网络水军、网络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银行卡、虚拟身份等物料支撑;另一方面是为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提供精准靶心。整体来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大量涉网违法犯罪的上游犯罪。目前,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上述三大犯罪环节,全面摸清产业链各环节特点,开展上溯源头、下追买家的全链条打击,并同步跟进“一案双查”,对互联网企业平台严管严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蔓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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